管理入口

关于2017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次数: 1222
作者:
文章来源: 徐海学院
责任编辑:
审核: 教务处

各系:

2017年度,我院有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共17项,根据各项目立项申请表的计划安排,所有项目已到结题时间,现将项目结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原则

项目结题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各项目组要通过项目结题工作,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科学的、客观的总结,提出研究成果,明确成果水平与实际应用价值。

二、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1.提交材料

1)项目学生负责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将纸质版5份和电子版1份在答辩前交至主楼928室;报告书要求A4纸双面打印。

2)项目学生负责人填写徐海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精髓》(见附件2)和《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表》(见附件3),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稿1份(word格式)。

3)将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的复印件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实验原始记录本、调研原始问卷、访谈记录、照片(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等支撑材料作为结题报告书的附件(需提供电子档1份)。  

上述材料均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及所在系审核、盖章。

2.截止时间

本次结题材料上报时间截至2016526日前。

三、答辩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以PPT方式,主要从项目意义、项目创新点及特色、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使用经费明细等方面进行汇报。

2.答辩分为项目负责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限时进行,总时长为7-10分钟;答辩时所有项目组成员均需到场。

3.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或者更换项目负责任人的项目,必须理由充分并递交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系主任签字认可并加盖系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应届毕业生主持的项目不得延期。凡被终止的项目,承担项目的学生、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

4.答辩时间为2017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答辩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必须于两日内在线完成结题材料上报验收工作。省级项目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

四、评审要求

1.评审专家依据“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审要点”(附件4)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2.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和“不通过”四个等级。

3.答辩结束后,评审专家合议形成专家组最终评审结果并由组长填写结题验收报告书专家组意见。

2018-32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2018-32 附件2 徐海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精髓.doc

2018-32 附件3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表.doc

2018-32 附件4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审要点.docx

  

徐海学院教务处

20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