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我院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毕业资格审核的标准
根据我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有关具体要求作如下说明:
1.凡我院在籍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取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毕业资格,不能发放毕业证书:
①未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者。
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未通过者。
三、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现将有关具体要求作如下说明:
1.具备下列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③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达到规定要求且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及格者,确已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作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在校期间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②因犯有打架、斗殴、流氓、偷窃、扰乱社会治安等,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受拘留者。
③因违反校纪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者,毕业审核时在其处分设置的期限内。
④在校期间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分数累计达20学分(含20学分)及以上者。
⑤毕业论文(设计)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者。
⑥做结业者处理。
⑦因其他原因,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四、工作时间安排
1.各系毕业审核(4月1日-4月16日)
请各系对拟申请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与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对照,审核学生已获得学分是否达到最低学分要求、是否有不及格课程、公选课学分是否达到要求。各系将毕业审核初审结果于4月19日前提交教务处。
2.各系学位审核(5月6日-5月16日)
各系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审核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并于5月19日前将拟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提交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1.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关系到每位学生能否顺利毕业,是学院工作的重点之一,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系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核。
2.各系要对2021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做到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
3.各系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资格等审查各项材料的统计、分类、核对、审查及存档工作。
4.各系所提交的各种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须保证材料齐全,内容准确,填写规范。
5.对在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工作中渎职、发生违规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追究其责任。
徐海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