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2016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38号文件要求,我院2016届毕业生中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家庭为享受低保家庭、个人残疾、在毕业年度(2015-2016年度)正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1500.00元整。下面根据苏人社发[2015]238号文件中提到的各个文件规定,结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精神,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以下要求,请各系、各位符合申请条件的2016届毕业生遵照执行,及时准确的提供申请材料。
一、所有学生注意事项:
1、2016届低保、残疾、助学贷款(同时符合条件的不可重复享受,只能申请其中1项)
2、上交材料最晚时间2015年10月1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徐州市人保局有要求,可能时间会提前,请大家抓紧时间)
3、个人申请表请在群共享压缩包内查找(要认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
4、材料由毕业班辅导员老师收齐后,统一交给主楼909招生就业处黄喜刚老师。
5、因为是求职创业补贴,所以学生务必登录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http://www.xzzp.org/,点击首页左上方的“免费注册个人会员”进行求职信息注册,并且关注“徐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新浪微博和微信(订阅号xzrlzp)。
二、个人需提供的材料:
1、低保需提供材料:
①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3份,此次申请表采用新表,务必勾选申请类别“低保家庭”,见压缩包);
②低保证明原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须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鲜章;须使用以下模板);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④必须在申请表中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非本人无效,必须为学院缴纳学费使用的工商银行卡);
下附低保证明模板:
低保证明
兹有省 市 县(区)镇(村、街道、)居民 之子(女)就读于 (大学、院系、专业), 学号 ,身份证号,该生家庭因,属于城镇(农村)低保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间为。
特此证明!
XX县(区)民政局
2015年X月X日
(日期:必须是2015年9月1日以后开具的才有效)
【此处必须加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才有效】
关于“低保证明”一定要注意!
①凡是证明材料未提及“低保”的将视为不符合要求;
②只提到“贫困”的或者章盖的是贫困证明章,同视为不合格。低保证明,顾名思义是享受低保的家庭,
③如果只是贫困但是不享受低保的,是不符合要求的;
④如果证明上写到享受低保,但是章盖的是如“XX民政局贫困证明专用章”,也是不符合要求的,因为贫困证明不了低保。
(由于各地区出具证明形式多样,为降低审核不通过几率,切实保障学生权益,所以建议学生一定要采用上述模板)
2、残疾需提供材料:
① 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3份,此次申请表采用新表,务必勾选申请类别“残疾”,见压缩包);
② 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
③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④ 必须在申请表中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非本人无效,必须为学院缴纳学费使用的工商银行卡);
3、助学贷款需提供材料:
① 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3份,此次申请表采用新表,务必勾选申请类别“获国家助学贷款”,见压缩包);
② 贷款合同(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一定要包含2015-2016年度);
③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④ 必须在申请表中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非本人无效,必须为学院缴纳学费使用的工商银行卡);
关于助学贷款材料一定要注意: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求职创业补贴,限定在毕业学年仍在享受助学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
2、合同一年一签的,提供毕业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合同。(即提供2015-2016学年的合同)。
3、合同一签四年直到毕业的,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合同必须涵盖毕业学年。如2016届毕业生在入学时签了四年的贷款合同,那必须涵盖2015-2016学年。
三、咨询方式
联 系 人:黄喜刚
办公电话:0516-83884713
办公地点:主楼909(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