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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中国矿业大学110周年校庆暨徐海学院20周年院庆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浏览次数: 1929
作者: 苏健
文章来源: 党政办公室

各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2019年喜逢中国矿业大学建校110周年、徐海学院建院20周年,学院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校庆各项工作任务,并开展了建院20周年系列活动。在校院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校友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校庆和院庆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校庆、院庆活动中,广大师生无私奉献、团结协作,涌现出一批勇担重任、成绩突出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2019年12月19日院务会研究,决定进行“中国矿业大学110周年校庆暨徐海学院20周年院庆先进个人”评优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及条件

评选表彰对象:积极参与中国矿业大学110周年校庆暨徐海学院20周年院庆有关筹备组织工作,为成功举办校庆、院庆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和学生志愿者。

评选表彰条件:1.配合学校做好校庆各项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做出突出贡献;2.承担院庆的各项具体工作,参与组织相关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3.热情参与院庆工作,积极联系校友返校并产生良好效果。

二、评选程序及表彰

1.先进个人评选采取个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提出审核意见、院务会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

2.各系、部申报先进个人的名额为1-3人;管理单位申报先进个人的名额为1-2人。

3.优秀学生志愿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由学院团委组织实施。

4.学院对获评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和优秀学生志愿者进行集中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认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12月25日前交至党政办公室(主楼912,联系人:苏健),电子文档发送至534260477@qq.com

  附件:110周年校庆暨20周年院庆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