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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俭文明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
浏览次数: 2333
作者:
文章来源: 校纪委、监察处
责任编辑:
审核: 徐海学院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营造一个欢乐祥和、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现重申以下纪律:

1.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2. 严禁违规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 严禁各单位(部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4.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6. 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7.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

9.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全校各单位、部门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教职工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做到廉洁过节、俭约过节、文明过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严和实的标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校纪委、监察处将按照中央“越往后越严”的要求,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典型、突出的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校纪委、监察处举报电话:0516-83590270;举报邮箱:jianchachu@cumt.edu.cn

特此通知

  

校纪委、监察处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