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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浏览次数: 1552
作者: 许新富
文章来源: 学生工作处
责任编辑:
审核: 徐海学院

各系,学生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合理,根据学院文件规定,在已开展的2015-201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学院将于近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有发生变化;

  4、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无遗漏。

  二、复查方式和工作安排

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在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系具体落实复查工作。

各系应高度重视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认真做好复查的宣传和动员,使广大同学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能够积极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是复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复查工作由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个别访谈、走访学生宿舍、电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并对通过上述渠道收集到的信息组织评议,评议结果报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议。

各系须根据评议和审议情况,对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应取消其困难生建档资格;对困难程度不合理的及时做出调整;对困难情况和困难程度已发生变化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因认定材料未能及时送达等原因而未被认定的,在复查工作结束前予以补充认定。

  三、注意事项

  此次复查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全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总表》进行封库,无特殊情况,各系不得再做更改直至当年11月份重新认定。

  

  

  

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徐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