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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院鼓楼校区部分道路、楼宇等建筑物名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次数: 6401
作者: 苏健
文章来源: 党政办公室


校园道路、楼宇等建筑物是学校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文化历史、办学特色与育人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完善我院鼓楼校区标识系统,提升鼓楼校区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面向广大师生、校友开展鼓楼校区部分道路、楼宇等建筑物命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类别

编号

暂用名

类别

编号

暂用名

建筑物

J1

教学楼1

道路

R1

1号路

J2

教学楼2

R2

2号路

J3

教学楼3

R3

3号路

J4

教学楼4

R4

4号路

J5

图书馆

R5

5号路

J6

实验楼

R6

6号路

J7

大礼堂

R7

7号路

J8

餐厅

R8

8号路

J9

学生公寓1

R9

9号路

J10

学生公寓2

R10

10号路

J11

学生公寓3



J12

学生公寓4



J13

学生公寓5



J14

学生公寓6



J15

体育馆



注:具体位置参照鼓楼校区校园平面示意图(附件1)。

二、征集要求

1.命名应格调高雅,涵蕴丰厚,契合我院的办学传统、办学特色和育人理念,彰显学院文化特质和大学精神,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激励作用,对学院的长远发展具有昭示作用,能反映出师生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追求的理想。

2.命名应坚持功能性、人文性、艺术性相统一。立足学校实际,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做到自成体系、风格统一、区位感强、易于识别。命名应对道路、楼宇的功能或性质有标识作用,与周边建筑物、景观、校园整体协调一致,注重个体与整体的统一。

3.命名采用汉字,力求言简意赅、通俗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或多音多义字。

4.命名的设计要具有独创性、新颖性、时代性,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三、投稿方式

1.根据鼓楼校区校园平面示意图标注的道路、楼宇等建筑物进行命名,对应填写鼓楼校区校园部分道路、楼宇等建筑物命名征集表(附件2),并对所设计、命名的方案(构思创意、文字含义、对应出处等)作出说明 。

2.请将填好的校园道路、楼宇等命名征集表电子投稿发送至邮箱18012019727@189.cn,邮件主题以“单位+姓名+校园道路、楼宇命名征集投稿”进行标注。投稿作品须详细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联系电话:0516-8388523018012019727

3.对道路、楼宇等命名相同的按稿件收到先后取舍。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419日。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1.评选。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作品提交学院审定。

2.奖励。凡入围作品,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学院所有,学院对最终录用的作品给予一定奖励。


附件1:鼓楼校区校园平面示意图




附件2:鼓楼校区部分道路、楼宇等建筑物命名征集表.docx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2019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