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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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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院对学生教育、培养和服务的最后环节,关系到学院的和谐稳定、社会声誉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为加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我院20161881名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事关毕业生的根本利益和学院稳定大局。为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与管理,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学院的稳定与毕业生离校工作圆满完成,学院成立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毕业生离校工作。

组  长:朱开永  曹  巍

副组长:刘  坚  于  威  蔡天敏  应鹏展  于忠华

成  员:徐海波  王永红  朱彦名  黄喜刚  曹  卫  李强林

  二、各系要相应地成立系毕业生离校工作小组,系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学工办主任任副组长,系务秘书、辅导员为成员。

  三、各系应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好毕业生答辩工作。我院毕业生答辩时间为616--619日,各答辩小组须及时将毕业答辩成绩送交教务处。

  四、毕业生鉴定时间为517--63日,各系根据学工处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在毕业生鉴定工作中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本着对社会和毕业生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名毕业生的鉴定工作。并在鉴定的基础上,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五、各系和相关部门要组织毕业生在离校之前签署偿还贷款确认书,归还所借图书、资料及学院物品,未缴清学费和有欠款的毕业生应于615日前到财务处还清所欠款项。

  六、教务处应提前做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准备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做好毕业生派遣和户口迁移工作;学工处负责落实好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和毕业生档案的邮寄准备工作,办好送毕业生晚会,同时统筹安排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和学院稳定;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办理退宿手续,汽车票预售、行李托运及有关服务和保障工作。

  七、毕业典礼时间为621日,由党政办、学工处组织;学院于621日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办公,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确保毕业生于622日晚前安全、顺利、文明离校。

八、各系、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对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提前做出安排,做到有的放矢,为毕业生顺利离校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同时要主动、热情、周到地为毕业生服务,及时、高效、快捷地为毕业生排忧解难,切实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doc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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