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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6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 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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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徐海学院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好!

时光如梭,流年似水。转眼间,美好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校党委组织部对你在大学生活中的精彩表现致以热烈的祝贺!对你在校期间为母校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你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再创佳绩!让火热的青春在奉献中闪光!让母校百年求索积淀成的“矿大精神”在你的未来发展中发扬传承!

在你踏上新征程之际,我们真诚地希望你牢记党组织和师长的嘱托,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锐意进取,踏实工作,为社会多做贡献,为母校争光!毕业之际,要携带好学校为大家配发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等学习材料,到新的基层党组织后继续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努力为单位发展贡献力量。

现针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做如下提醒,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应由本人领取,妥善保管,不得损毁、涂改或转交他人;新的单位党组织只有凭据介绍信才能承认你的党员身份和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若不慎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党组织报告;丢失半年以上方才报告者,原则上不予补办。

2.务必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尽快转至所去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介绍信长时间放在自己身上而成为“口袋党员”,应按规定程序由本人及时、逐级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超过有效期将导致介绍信失效,对超期仍未办理的,学校不再给予更改或补办。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邮政转递,原则上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3.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主动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相关党建材料已由所在学院放入你的个人档案内。为了方便按时转正,对于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不在同一单位的预备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党建材料转入个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填写并盖章,于接收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学院党组织,也可由党员本人寄回,通讯地址和传真等信息在介绍信第二联上可以看到。

5.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6.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相关事宜的,应与学院负责老师联系,联系人:朱治橙;电话:0516-83883046;也可向校党委组织部咨询,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在南湖校区办公楼A411,电话:0516-83590025。

祝你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校党委组织部

0一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