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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推荐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
浏览次数: 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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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教务处
各系(部)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通知(2016)第49号《关于评选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我院教学成果申报、初评及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有关评奖的目的、范围、重点、申报条件、评选标准、申报材料和评选、奖励办法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每个系(部)限报1项,且成果第一完成人近2年必须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材料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中国矿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2)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2份)。

2. 其他申报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影印件、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3.教学成果如为教材类需另外提交样书2本。

4.所有的获奖项目,若在申报时未说明,一律不准申请撤销。凡经申请并同意撤销的项目,均不得参加下一轮成果奖的申报。

(三)时间要求

1.请各系(部)于2016年6月21日前将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报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926),学院将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附件: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教学成果评选办法.pdf

附件2 中国矿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3 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doc

徐海学院教务部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