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部门职能

    保卫处部门职能

    1.处置不安定事端和应急突发事件,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从政治高度加强保卫工作,做好校园政保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上访、重点人员管理、民族宗教、网络安全、涉密保密等工作。及时掌握敌、社情动向,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坚决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及国家安全。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校内师生员工 集体户口和学生居住登记工作,提供户籍、身份证等相关事宜的咨询 服务。

    2.负责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提供便捷高效的安全服务保障。加强校内治安巡逻,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及时处置发现的各类治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做好外事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学生活动的审批管理以及外来单位在校园内开展商业及其他展示活动的审批与管理。

    3.负责校园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提供稳定高效的交通服务保障。做好校外车辆入校的审核登记工作。做好校内车辆、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标识的管理以及校内交通秩序维护,对校内违章行为进行提醒。做好车辆信息注册登记、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车辆进出道闸系统、测速系统的运行维护,校内重点路段、区域以及大型活动的交通秩序维护和管控。

    4.负责监控视频调取、存储、拷贝以及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做好校园监控报警指挥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治安、消防、区域监控、烟感报警等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转维护负责校内技防安防系统平台应用与运维管理,做好技防相关数据信息整理、信息展示、信息报告等相关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校区内校园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配合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处置。

    5.负责安全生产监督,落实校园安全网格责任制。依照有关规定对学院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地方消防等职能部门对接,落实消防安全的有关要求做好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闭环整改工作,敦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防范等工作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与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定期联合其他部门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巡检工作。

    6.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