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经研究,拟对我院202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二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员
评选名额:拟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3-5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校和学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学院及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半年以上,熟悉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
3.认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完备规范,积极协助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活动。
4.本年度所在部门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评选程序
各二级单位推荐上报,保卫处、党政办公室和教务处进行综合评选,提出初步差额人选,报学院院务会讨论确定。
四、评选时间
3月3日—3月14日
五、奖励
评优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布,颁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六、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上报工作。
2.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各二级单位在先进推荐评选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评选出真正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工作落实认真,在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使评选起到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作用。
请各部门于3月6日前将先进个人推荐表(原件盖章)报至保卫处(大学路校区建设指挥部117办公室),电子档发送邮箱。
联系人:邓 辉
电 话:83691110
邮 箱:23714961@qq.com
附件:徐海学院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2026年3月3日